"新建消息"公式
“新建消息”公式的作用是:没有工作流的表单也可生成发送消息,并且补充了原工作流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消息,使得消息的构造更加方便灵活。下面我们以“客户登记表”为例来说明如何应用“新建消息”公式。
定义“新建消息”公式
前提条件:用户想要应用“新建消息”公式需要在“系统管理台”中先开启【消息提醒】服务。
1)设计状态下选中“客户登记表”模板右键点击【表间公式】。
2)点击【新建】按钮
3)选择【回写(新建消息)】类型后,点击【确定】。弹出如下窗口:勾选“新建保存时"(若模板设置有工作流则会增加“退回时”应用时机)。

4)输入公式名称:“发送消息”
填充数据项内容中输入表达式内容如下图所示:

5)完成后的表间公式如下图所示:

6)选中【高级】选项卡,可选择发送消息途径:客户端、微信、钉钉。

7)当新建完成一份客户登记表,销售员登录时将会收到对应的消息提醒。

